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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欧洲杯下单平台委员会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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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及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精神,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加强和促进我校统一战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学校统战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我校统战工作有着良好的传统和优势。做好新时代学校统战工作,进一步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推进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统战工作队伍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统战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凝聚全校师生的智慧和力量,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代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以强化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导为主线,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努力为持续推进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一流农业大学建设,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统战力量。

(三)范围和对象。主要是党外知识分子,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少数民族师生,在我校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等。重点对象是我校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高层次人才中的党外人士、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人士、担任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民主党派组织和社会团体负责人以及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二、认真履行党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定,向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

(三)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注意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

(五)负责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发挥侨联、港澳联的作用,开展与港澳台和海外各界友好人士的联络及对外宣传工作。

(六)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参事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的推荐工作,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举荐工作,党外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选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工作,积极建设统战理论研究会和政协理论研究会工作站,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

(八)协调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省级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联系沟通。

三、积极推进学校统战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一)建立健全“双走访”“双报告”制度。对重点掌握的党外代表人士开展情况调研。统战部定期走访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和本人,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定期走访党外代表人士所在系室和本人,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引导督促党外代表人士向所在单位及学校统战部报告履职成效及其他有关重要事项,学校统战部及时向上一级党委统战部报告有关重要情况。

(二)完善和落实党员校领导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和统战员工作制度。每位党员校领导都要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经常性地开展谈心交心和联谊交友活动,引导他们在政治、思想、业务方面发展和成长。每个系(部)指定一名统战员负责对接本系(部)党外人士相关工作,构建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机制。

(三)完善和落实校内民主协商和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坚持双月座谈会制度,校党委向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统战团体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就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定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建立完善意见建议反馈落实机制。坚持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认真研究党外代表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院()两级学术委员会、教代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重要议事机构中注意吸收党外代表人士的参与,发挥党外人士在办学中的民主监督职能。

(四)完善和落实传达重要文件、邀请参加重要会议制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向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统战团体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委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通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学校党代会、教代会、干部民主推荐会等重要会议,邀请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党政部门研究有关重要工作事项时,视情况邀请有关党派团体负责人或其他党外代表人士列席会议。配备党外干部的中层领导班子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视情况邀请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列席。

(五)完善和落实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持续加强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载体建设,以此为依托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广泛开展服务咨询、技术培训等活动。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立足专业特长,积极开展国情省情考察、专题调研、社会服务,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建言献策。加大对党外代表人士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的支持力度,支持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统战团体负责人、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给予时间保障和必要支持,并作为业绩考评、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把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调研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作为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并以适当方式给与表彰奖励。

四、加强党委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

)强化统战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每年召开统战工作有关会议,研究部署统战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带头参加统战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健全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中层单位具体落实的大统战格局。

)加强统战工作保障建设。将统战工作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保障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工作和活动经费投入,为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开展国情考察、主题实践、革命传统教育等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和政策保障。为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省委统战部、民主党派省委等组织的培训提供经费支持。继续做好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保障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负责人一定的工作量补贴。

五、加强学校统战队伍建设

)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选拔、配备好统战干部,建设好一支专兼职统战干部队伍。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养和培训,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具有坚定的立场、民主的作风、广博的知识、创新的精神,深受党外朋友欢迎的合格的统战干部。

(二)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开展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其他统战成员的桥梁纽带,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责。统战部门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业务知识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努力把统战部门建设成为团结、民主、交友、温暖的“党外人士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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